EOD模式是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(EOD)模式,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,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,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,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,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,采取产业链延伸、联合经营、组合开发等方式,推动公益性较强、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,统筹推进,一体化实施,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,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。
1.EOD模式的内涵
EOD发展模式,是以生态建设为首要任务,以优良的生态基底吸引产业与人口的聚集,以PPP为投资实施路径,提升生态、公共服务、产业建设和运营能力,实现区域整体溢价增值,使得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。EOD模式强调生态建设引领城市建设的作用,旨在解决城市建设、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,以创新的产业落地模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,引入创新的金融模式,改变政府负债型发展方式。
2.与传统模式的区别
在传统模式下,独立立项实施的项目,其项目收入来源有限,需要政府给予大量的补贴以保障经济,无法获得由项目实施所带动的周边土地、物业所带来的溢价。EOD模式则背靠生态环保建设与产业开发运营,由产业运营商将二者统筹实施,通过周边的环境治理策略带动周边土地、物业等商业价值的提升,并通过向公众提供生态产业发展空间及相关服务来获取相关收益。以此实现环境治理的商业化运作。
3.EOD模式试点申报与实施主体
参考环办科财函〔2020〕489号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
EOD模式试点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为市(县、区)人民政府、园区管委会等。
依托项目已落地实施的地区,鼓励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与试点依托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申报与实施,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为联合体牵头方。
本次试点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1).申报和实施主体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。为推进开展试点工作,成立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、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建立协同推进机制。
(2).申报试点必须具有可依托的试点项目。试点项目应以绿色化、系统性的发展思路,根据生态环境治理需求、区域产业培育重点、城乡可持续发展需要等,统筹确定。子项目间相互关联、有效融合。依托项目均须完成项目可研批复,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的项目需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财政部PPP项目库。依托项目已完工的,侧重于EOD模式的经验总结。
(3).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。公益性较强、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,肥瘦搭配组合开发,实现关联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,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渠道。
(4).试点工作需注重建立推进长效机制、试点项目的长周期运营维护等,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和产业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