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9日下午2时30分,“陆先生诉A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”在我所“模拟法庭”开庭并审理。
本次“模拟法庭”活动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了角色划分:原告代理人为段红梅律师、吴家乐(实习)律师,被告代理人为肖耀杰(实习)律师,刘波(实习)律师,合议庭由审判长刘朝霞律师、审判员张月明律师、人民陪审员金禹成律师组成,朱玲(实习)律师担任书记员。
庭审过程中,在审判长刘朝霞律师的主导下,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等环节。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多个争议焦点展开了法庭辩论,现场气氛十分激烈。
庭审结束后,我所赵芳主任、审判长刘朝霞律师、审判员张月明律师、人民陪审员金禹成律师以及我所袁文超律师进行了专业点评,分别就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的表现进行了细致分析,包括举证、质证、发表意见、陈述主张等,并提出了各参与人员可圈可点之处以及有待改进之处。
本次“模拟法庭”活动在我所成员的积极、认真参与下圆满举行。各参与人员在庭审前分工明确,团队内部积极协作,潜心研究,庭审中沉稳发挥,冷静应对,庭审结束后积极总结,直视自身的不足,并提出改进方案与计划。
我所将继续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我所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、科学合理的培训,提升个人能力,提高团队战斗力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、全面、高效高质的法律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