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律师协会第一届 、第二届 、第三届常务理事
第一届律师协会民事代理委员主任
第二届 、第三届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
连续任常德市律师协会第一届 、第二届律师协会副会长兼刑辩委员会主任
1997年当选为常德市第一届党代表,常德市第二届人大代表,第三届政协委员
1998年任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组长,同年参加常德市8371部队细菌战调查站任法律顾问
工作经历
1979年国家恢复律师制的第一代律师, 一直从业至今
1978年1月,从津市市纪委调津市市人民法院刑庭当法官
1979年12月,参加省高院在省委党校举办的七九刑法 、刑诉班学期半年
1980年6月,由司法部与省高院在省党校联办律师班学习两个月
1983年5月,在中央第二政法干校普通第五期学习半年结业
1992年-1994年,带职在湖南政法干部×学院学习两年毕业
1988年9月,取得三级律师资格证
1995年11月,取得二级律师资格证
1992年1月,被省司法授予一等功臣
1996年8月,受聘省律师系列高评委会委员
1997年1月,被评为湖南省“十佳律师”
1997年7月,参加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