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类有群体生活开始,就有些最基本的准则,但是,人通过自己的力量去探讨人到底要遵循什么样的准则,什么样的准则是正义的准则,这是哲学产生以后的事情。
哲学叫philosophy(爱智慧),追寻哲学的人叫哲人——Philo.soph.er(爱智慧者),那么为什么哲学、哲人的产生不是人类一开始就有的了,这是因为它们的产生有一些重要的因素,其中,极为重要的一点因素就是城邦与城邦之间的祖传习俗的衰落,只有祖传习俗的衰落,人自己对自己要遵循什么制度的思考才会出现。
我们设想这种场景:远古长沙国是远古城邦与城邦间的状态,整个长沙有两个重要的城邦,一个城邦叫河西,一个城邦叫河东,这两个城邦各自发展着,彼此之间隔着一条不可跨越的湘江河。
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交往,但他们有着各自的生活交往准则。远古相传:河西人只吃粉,他们认为吃粉是敬神的做法,河东人只吃面,他们认为吃面是敬祖的做法。想象下,两个城邦间永远没有交往,河西的人只能吃粉,河东的人只能吃面,但是某天河西有个公民在河面打捞时,失事飘到河东,河东的人把他救起来并给他吃了一碗面,这个河西人吃后大为震惊,之后他早餐吃粉还是吃面就成为了他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,究竟哪种食物是更好的呢?
什么东西最好,运用到制度里,你的制度好还是我的制度好,也就预示着这样一个前提,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最好的制度,而与这种最好的制度越接近的,就是更好的制度。
事实上,这种场景在古希腊是存在的,古希腊城邦与城邦交往的增多,尤其是发生了非常重要的交往——战争。在战争之中有些城邦被打败了,有些城邦打胜了,打胜了的城邦在想为什么我的城邦会胜利,打输了的城邦会想为什么我的制度失败了,我的制度与他的制度相比哪个会更好,于是人类就去追寻最佳的制度,最佳的制度应当如何追寻,于是人们发现了世界中还有一些东西,这些东西比祖传的习俗,比祖先流传下来的规则更久远、更稳定,比如说,事物的本性(自然Nature),人的本性,城邦的本性,这些本性基本上是永远不会变的。
当我们认识了人的本性、城邦的本性,认识了我们所面对事情的本质,那么在这种本质的基础上,我们能不能找到人之为人最应该遵循的一套制度。如果说城邦以正义为基础,那么人能不能通过人的本质、城邦的本质去找到这种正义的准则了,这就是法律最开始的思考,也就是自然法最初的出发点。